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476,014,76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99.60元 [1] -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8,833,000.6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81,166,998.91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6月12日足额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及交通银行、平安银行、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符合上交所范本要求 [1] - 协议规定专户仅用于投资交易业务、财富管理业务、偿还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3] - 开户银行需按月提供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公司大额支取(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需及时通知保荐人 [5][6] 保荐人监督机制 - 国泰海通证券有权指定保荐代表人(杨帆、杨辰韬)随时查询专户资料,开户银行需配合提供 [4] - 保荐人每半年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 [3] - 开户银行未履行对账单或大额支取通知义务达三次,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5] 协议执行与争议解决 - 协议自三方签署后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 [6] - 争议解决适用中国法律,协商不成需向公司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