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德股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5元人民币(含税),总派发现金股利10,200,000元 [1] -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派发股票股利 [1] - 若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1] 扣税细则 - 境外机构(含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25000元 [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1] - 持股1个月(含)以内需补缴税款0.125000元/10股,持股超过1年不需补缴税款 [2] 实施时间与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7日 [2]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分配方法 - 现金股利将于除权除息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2] 减持价格调整 - 相关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后价格),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