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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信安: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振峰)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候选人资质 - 候选人张振峰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 [1] -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十余项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1]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未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大股东,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 [1] - 候选人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提供财务、法律等中介服务,且最近12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1] - 候选人未被交易所认定为不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任何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范畴 [1] 合规记录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因证券期货犯罪被立案调查 [2][3] - 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3] 履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遵守所有监管规定,确保足够时间履职并保持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 [4] - 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候选人承诺将主动辞职 [4] 任职限制 - 候选人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且在三未信安连续任职未超六年 [3] - 候选人未被其他上市公司因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而解除职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