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力: 北京中伦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差异化分红事项 - 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包括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60,000股,以及因2024年经营业绩未达标拟回购注销7名激励对象的732,000股限制性股票 [3] -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合计4,190,2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且待回购注销股份共计4,982,200股均不参与利润分配 [4][5] - 公司需进行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因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与应分配股数存在差异 [5] 分红方案 - 公司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5] - 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09,802,216股,扣除不参与分配的4,982,200股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7,638,805.44元(含税) [5] 除权除息计算 -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11.68元/股 [6] -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每股0.3359元,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11.6841元/股 [6] - 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为0.0351%,影响较小 [6] 法律意见 - 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股份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