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科技: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4]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1,223,200股,其中534,750股仍留存于回购专用账户不参与分配 [4][5] - 回购股份原计划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部分已归属688,450股 [5] 差异化分红方案 - 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123,421,32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 [5] - 若股权登记日前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 [5] - 回购专用账户内534,750股不参与本次分配 [5] 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6] - 按实际分派计算:前收盘价16.76元/股,现金红利0.45元/股,参考价格为16.31元/股 [7] - 虚拟分派计算的参考价格为16.3119元/股,与实际分派差异仅0.0116% [7]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8] - 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