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业务操作并完善管理机制,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业务需由公司统一管理且未经批准不得独立操作[2]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 - 业务范围涵盖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期权等,目的为规避汇率风险而非盈利[2] - 交易对手限定为具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禁止与非持牌机构或个人交易[2][6] - 业务规模需匹配外币收支预测金额,交割期与实际业务执行期一致[7] - 禁止使用募集资金进行交易,且需在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额度内操作[8] 审批权限与决策流程 - 单次或12个月累计金额超总资产50%需股东会批准,低于50%由董事会审议[3][4] - 关联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提交股东会审批[4] - 子公司无独立审批权,所有业务需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11] 业务管理流程 - 财务部门负责方案制定与执行,包括汇率分析、品种选择及资金划拨[4] - 每笔交易需登记并跟踪交割情况,异常情况需报告董事长[4] - 内审部定期审查业务操作与盈亏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4] 信息隔离与风险控制 - 决策权仅限董事会或股东会,其他部门无权决定[5] - 财务部门需在重大风险时提交分析报告,同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备[5] - 证券部门负责审核程序合规性及信息披露[5]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 - 汇率剧烈波动时财务部门需提出应对方案并上报管理层[6] - 亏损达净利润5%且超500万元时需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6] - 达到披露标准的重大风险需及时公告[6] 附则与制度修订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修订需符合最新法律法规要求[6] - 保密要求涵盖所有参与人员及合作金融机构,禁止泄露交易细节[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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