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东睦股份: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交易概况 - 东睦新材料集团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上海富驰高科技34.75%股权,并配套融资[1] - 交易涉及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资金[1] - 自查期间覆盖2024年8月24日至2025年6月6日,即停牌前6个月至重组草案披露前一日[2]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核查对象包括上市公司、交易对手方、标的公司及其关联方共7类主体[2] - 涵盖董事/监事/高管、中介机构经办人员及直系亲属(配偶/父母/成年子女)[2][7] - 特别纳入标的公司上海富驰的董事及核心管理人员[3][25] 股票交易核查结果 自然人交易 - 标的公司董事于立刚买入100股[3] - 东睦股份董秘办职员徐璐瑶累计买入100股,期末持股500股[7] - 董事长配偶毕惠芬两日合计卖出80,000股,仍持有350,000股[9] - 副总经理配偶卢京波卖出10,000股,期末持股115,000股[10] - 标的公司总经办主任陈展买入142,900股,期末持股330,700股[25] 机构交易 - 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入20,000股[35] - 交易对手方上海创精投资咨询买入500股,期末持股100股[38] - 中金公司通过资管、衍生品及融资融券账户进行常规操作,声明与重组无关[39][41] 独立财务顾问结论 - 经核查中国结算数据及自查报告,相关交易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42] - 买卖行为对本次重组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