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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西车轴: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新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条款,明确公司章程需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党章》等规定 [1] - 详细列示公司发起人股东及持股比例,其中晋西机器厂持股95.19% [1][2][3] - 注册资本明确为1,208,190,886元人民币 [3] - 法定代表人职责调整,规定董事长辞任即视为辞去法定代表人 [3] 公司治理结构变化 - 新增审计委员会职能条款,明确其可自行召集股东会 [30][33]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增加公司分立、分拆等重大事项,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52][53] -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调整,关联股东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83][84]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包括未实际召开会议等 [36] 股东权利与义务修订 - 股东提案权门槛从3%股份降至1% [58] - 明确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及披露要求 [82] - 新增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禁止占用资金及违规担保 [41][42] - 股东诉讼权扩展至可起诉公司董事及高管 [37][38] 股份管理相关调整 - 股份回购情形新增"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条款 [7] - 限制公司持有自身股份的表决权,明确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82] - 股份转让规则细化,规定特定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9][10] - 明确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标的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