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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华集团: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 核心观点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就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6] 差异化权益分派申请原因及依据 - 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通过股份回购议案,计划以自有资金5,000万至10,000万元回购股份,截至2022年9月27日实际回购2,350,743股(占总股本0.59%)[2] - 2025年4月28日董事会及5月2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3] - 2024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8,204,996.82元,根据《公司法》及自律监管规定,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故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 [3] 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方案 - 以2025年6月18日总股本401,130,603股扣除回购股份2,350,743股后的398,779,860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9,816,979元(含税)[4]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因无送转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4]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15元/股,以6月18日收盘价14.71元/股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为14.56元/股,实际分派与虚拟分派计算结果差异为0% [5] 法律结论 -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