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豪尔赛: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6月19日召开,召集人为董事会,会议通知于6月4日通过指定媒体公告,载明时间、地点、议案及投票方式等事项 [5] - 现场会议在北京诺德中心1号楼5层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6月19日9:15-15:00,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完全一致 [5][6] - 律师确认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5][11] 参会人员与股权结构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4名,代表46,237,015股(占股本30.7509%),网络投票股东96名,代表635,600股(0.4227%),合计100名股东参与,总表决权占比31.1736% [6][7] - 中小投资者共96人,代表635,600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部分通过通讯方式参与 [7] 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决议议案 - 第一项议案获46,705,215股同意(99.6429%),反对95,300股(0.2033%),弃权72,100股(0.1538%),中小投资者同意率73.6627% [9] - 第三项议案获46,741,015股同意(99.7193%),反对59,500股(0.1269%),弃权72,100股(0.1538%),中小投资者同意率79.2952% [10] 特别决议议案 - 第二项议案获46,741,015股同意(99.7193%),反对59,500股(0.1269%),达到表决权2/3以上通过要求,中小投资者同意率79.2952% [9][10]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定会议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