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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地矿业: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同意免于发出要约的提示性公告

交易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葱岭能源82%股权[1] - 同时拟以现金方式向JAAN INVESTMENTS CO LTD购买葱岭能源5%股权[1] - 计划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 股权结构变化 - 交易前控股股东新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2 50%[1] - 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新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化但未披露具体数据[1] - 新矿集团拟认购配套融资股份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1] 豁免要约收购依据 - 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2] - 新矿集团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通过配套融资获得的股份[2] -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豁免要约收购[2] 交易进展 - 需取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2] - 目前审批结果存在不确定性[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