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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地矿业: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交易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82%股权 [1] - 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JAAN INVESTMENTS CO LTD购买葱岭能源5%股权 [1]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葱岭能源100%股权,使其成为全资子公司 [2] 交易结构 - 交易包含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 - 配套资金募集对象包括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符合证监会条件的投资者 [1] 合规性说明 - 董事会确认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 [1] - 重组报告书已披露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潜在审批风险 [1] -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转让限制或出资不实情形 [2] 资产整合影响 - 标的公司拥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 - 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2] - 交易有助于公司突出主业并增强抗风险能力 [2] 关联交易控制 - 交易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2] - 交易不会产生严重影响公平性的关联交易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