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行为,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杜绝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1] - 信息披露语言需简洁明确,禁止使用祝贺性、广告性词句,并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 [1][2] - 信息披露文件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需披露变更公告并保留原文件 [2] 信息披露管理架构 - 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信息披露部门,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长承担第一责任 [2][7] - 信息披露部门职责包括文件编制、投资者关系维护、重大信息保密及档案保管 [6] - 信息披露负责人需主动获取公司经营动态,协调信息披露事项并监督执行 [8] 发行期信息披露要求 - 发行前需披露近三年审计报告、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等6类文件 [4] - 募集说明书需显著提示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投资价值的认可 [5] - 首次发行前需披露信息披露制度主要内容及负责人信息 [5] 存续期信息披露规范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含审计报告及完整财务报表 [6] - 半年度报告需在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表需在1个月内披露 [6] - 发生重大事项如1/3以上董事变动、净资产10%以上损失等需在2个工作日内披露 [7][9] 信息保密与内控机制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涵盖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审计机构人员等7类主体 [15] - 财务信息披露前需执行内控制度,年度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6][17] - 禁止通过业绩说明会、调研等活动向特定对象泄露未公开信息 [18] 违规处理与档案管理 - 信息披露违规将面临内部通报、降薪、解聘等处罚,涉嫌违规则依法追责 [20] - 信息披露文件需保存至债权债务终止后5年,董事履职文件同步存档 [19][20] - 控股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未报告导致违规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0]
中科环保: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