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地矿业: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交易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葱岭能源82%股权[1] - 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葱岭能源5%股权[1] - 交易涉及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 评估机构情况 - 聘请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负责资产评估[1] - 聘请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矿业权评估[1] - 两家评估机构均具备法定从业资格和备案资质[1] 评估报告详情 - 华夏金信出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编号2025119)[1] - 经纬评估出具两份矿业权评估报告(编号012和013)[1] 评估独立性声明 - 评估机构与交易各方无关联关系[1] - 评估机构除专业收费外不存在利益冲突[1] - 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1] 评估方法合理性 - 评估假设遵循国家法规和市场惯例[2] - 评估范围与委托范围完全一致[2] - 采用合规方法并实施完整评估程序[2] 评估结果公允性 - 评估数据来源可靠且经过核查[2] - 评估结论客观反映基准日资产状况[2] - 定价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