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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环保: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以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1] - 内部审计部门需保持独立性,不得隶属于财务管理部门或与其合署办公 [1] - 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2] 内部审计定义与原则 - 内部审计涵盖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独立监督 [2] - 审计工作需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和经营风险防范 [2] - 审计人员需独立行使职权,不参与可能影响客观性的工作 [2][7] 组织架构与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实施及审阅年度计划 [3] - 内部审计部门需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执行情况及发现问题 [4] - 审计委员会需督导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高风险事项 [5] 审计工作内容 - 审计范围包括重大政策落实、经济责任履行、财务真实性及境外资产等 [7] - 审计人员有权查阅文件、参加相关会议并提出临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议 [8] - 公司可购买第三方审计服务,但内部审计部门需对结果负责 [9] 审计程序与执行 - 专项审计需提前3个工作日下发通知,特殊情况下可现场送达 [9][10] - 审计方法包括抽样、函证、分析性复核等,需保留工作底稿 [10] - 审计报告需经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重大问题可启动补充审计 [11] 整改与结果运用 - 被审计单位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方案并限期落实 [11][12] - 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依据,重大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 [12][13] - 公司可通报审计结果,并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13] 责任追究机制 - 对拒绝配合审计、提供虚假资料或屡审屡犯行为进行追责 [13] - 审计人员若隐瞒问题、泄露机密或谋私利将面临处理或刑事追责 [13] - 公司需保护因履职受报复的审计人员并追究责任方 [13] 附则与生效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解释权归内部审计部门 [14] - 规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流程相同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