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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环保: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总则 - 设立目的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完善治理结构并提升ESG绩效,增强核心竞争力及决策科学性 [1] - 委员会隶属董事会,负责研究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ESG战略制定管理,需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 [1] - 具体业务执行由公司战略相关部门负责 [1] 人员构成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且由董事长担任 [2]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2] - 委员失去董事职务即自动卸任,董事会需及时补足成员 [2] 职责权限 - 核心职责包括研究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建议及ESG治理建议,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3] 会议机制 - 会议形式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主任委员为召集人,2名以上成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2]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1次,议题涵盖年度经营/投资/ESG计划完成情况及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每人1票表决权 [4] - 可邀请外部专家列席提供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4] 日常运作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务联络、材料准备及档案管理,需在会议后14日内分发记录 [3] - 会议记录需包含日期、出席人员、议程、表决结果等要素,委员需签字保密 [4][6] 附则 - 规则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法规为准,自董事会审议生效并由委员会解释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