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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环保: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制度目的与定义 - 制定制度旨在激励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与管理,确保其更好履行职责,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1] - 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益冲突的董事[2] 津贴发放标准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00元(税前),分两次发放:当年9月30日前和次年4月30日前[5] - 差旅费及履职合理费用按公司财务制度报销[5] - 禁止独立董事从公司、股东或关联方获取额外利益[6] 津贴调整与终止 - 津贴自任职当月发放,离职或放弃津贴则次月停止[4] - 若独立董事受监管机构处罚,董事会可提议扣减或停发津贴,需股东会批准[7]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8]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需同等程序[9] - 解释权归董事会[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