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基股份: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邢雁)
核心交易概述 - 长江产业集团通过收购襄阳新仪元32.0369%股权及剩余63.7949%股权的表决权委托,间接控制上市公司台基股份[7] - 交易总对价4.30亿元,对应标的股权单价74.59元/股,涉及5,767,590股新仪元注册资本[9] - 交易完成后湖北省国资委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原实控人邢雁持股比例从14.47%降至10.85%[7] 交易结构设计 - 采用"股权转让+表决权委托"组合方式实现控制权转移,长江产业集团最终获得新仪元95.83%表决权[5][7] - 表决权委托期限设定为长江产业集团持股比例达到51%之日止,委托股权数量11,485,010股[8][41] - 剩余股权设置三年锁定期,且每年通过定向减资机制逐步退出[26][27] 公司治理安排 - 过渡期设立7人联合工作组(双方各3人+总经理)保障控制权平稳交接[23] - 董事会改组方案明确:新仪元董事会全由长江产业集团提名,台基股份董事会9席中长江产业集团提名8席[29] - 核心管理团队稳定性条款:5名高管本届任期届满后原则上续聘一个任期[14] 业务发展承诺 - 长江产业集团承诺支持上市公司专注功率半导体主业及上下游领域投资[13] - 明确在符合监管规则前提下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激励价格取法规允许下限[14] - 原股东承诺三年内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27] 财务条款细节 - 付款分两阶段:80%款项在股权过户后支付,20%在完成董事会改组后支付[12] - 交易对价包含代扣代缴税费安排,违约条款按交易总额5%设定违约金[35][36] - 质押合同覆盖11,485,010股新仪元股权作为履约担保,质押期三年[4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