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新材: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霍佳震)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霍佳震被提名为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要求[1]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第3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与提名人广东星空科技装备有限公司无利害关系[1] -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1]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等履职必需的工作经验[2]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非前十名自然人股东[3]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3] - 候选人未为公司及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3][4] - 候选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4]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或行政处罚,未涉及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4]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4] - 候选人承诺确保履职独立性,如不符合资格将及时辞职,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声明信息[5][6] - 候选人承诺在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时继续履职,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