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新材: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公司基本情况 -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佛山市高明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600564536724H [1] - 公司于2021年7月8日获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2,2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21年8月23日在深交所上市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2,874,555元,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82,874,555股 [6][21]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非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 [109]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109][116] -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不能履行职责时可自行召集股东会 [53][5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可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会议记录等文件 [34]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遵守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违规担保等规定 [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4][54]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发行原则 [17] - 公司可采取发行新股、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 [23] - 公司可在特定情形下回购股份,如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 [25] 重大事项决策 - 对外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股东会审议 [47] - 购买或出售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35] - 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