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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燕食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核心内容 -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 [2] - 法律意见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出具 [2] -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和因业绩考核不达标的168名激励对象 [6][7] 回购注销决策与信息披露 -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 [5] - 2025年4月18日发布回购注销公告并完成45天公示期 [5] - 2025年5月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回购价格议案 [5] 回购注销具体情况 - 因离职回购注销: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 [6] - 因业绩考核不达标回购注销: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5.28%,净利润增长率为4.88%,未达解除限售条件 [7][8] - 总计回购注销746,750股限制性股票,涉及173名激励对象 [8] - 回购注销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513,750股 [8] - 预计2025年6月19日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由414,260,500股变更为413,513,750股 [8] 业绩考核标准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目标:营业收入增长率19%,净利润增长率15% [7] - 实际业绩:营业收入增长率-5.28%,净利润增长率4.88% [7]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0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