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由102名调整为93名,原计划授予前述人员的限制性股票调整为由其他激励对象认购 [1] - 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其他激励对象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1] - 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 激励对象资格条件 - 激励对象需满足《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 - 激励对象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2] - 激励对象不得有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 - 激励对象不得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的情形 [2] 激励计划实施 - 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6月16日 [2] - 监事会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 - 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