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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审计工作、强化内部控制、完善治理结构并保护股东权益 依据包括《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效率的独立监督与评价活动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等实际控制实体[2] 审计机构设置与独立性 - 审计中心作为独立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经费预算由公司保障且不得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4][5] - 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保持职业审慎与客观公正[6][7] 审计委员会核心职责 - 监督评估内审部门工作 重点检查内部控制有效性、财务合规性及反舞弊机制建设[8] - 审阅年度审计计划并督促执行 协调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关系[8][9] 审计中心职能与权限 - 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及发现问题 每年提交全面审计报告[10] - 对重大事项如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至少每半年专项检查 发现重大风险需立即上报[11][12] - 拥有列席经营会议、调取财务资料等权限 可提出改进内控与风险管理的建议[13] 审计工作程序 - 年度审计计划需经审计委员会批准 实施前需发送通知书 采用查阅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取证[14] - 重点审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制度 特别是对外投资、担保、关联交易等高风险领域[15] 奖惩机制 - 对表现突出的审计人员及举报有功者给予表扬奖励 对阻碍审计、虚假提供资料等行为实施处罚[16][17] - 舞弊或泄密行为将按制度追责 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理[1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