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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驰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和巨潮资讯网发布,内容涵盖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投票流程 [3] - 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及方式与通知一致,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128号兆驰集团大厦B座5楼举行,网络投票同步开放 [4]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3][4] 出席人员及资格 - 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共67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79,581,893股(占公司总股本42.40%),其中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放弃1,022,737,197股表决权 [4] - 网络投票股东666人,代表股份1,238,522,983股(占35.5029%),资格由深交所系统认证 [4][5] -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召集人董事会资格合法有效 [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议案与通知一致且未现场修改,计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 [5][6] - 《关于出售/处置资产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获通过:同意票1,248,086,074股(占99.5892%),反对票2,732,611股(0.2180%),弃权票2,416,178股(0.1928%),关联方南昌兆驰投资回避表决 [7] - 中小股东表决中同意票占比98.2845%,反对票0.9105%,弃权票0.8050% [8]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