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井食品: 安井食品关于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1] - 修订内容包括股东名册管理条款,明确股东名册作为持股证明的法律效力及H股股东名册的备置要求[1] - 新增条款要求公司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股份保管协议,定期查询主要股东持股变更情况[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同种类股东权利义务平等[1] - 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可委托非股东人士作为代理人[3] - 认可结算所可授权多人在股东会代表其行使权利,授权书需载明涉及股份数目和种类[4] 股票遗失处理 - 登记股东可申请补发遗失股票,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补发程序需遵守股东名册正本存放地法律[2] 表决权行使规则 - 每股享有一票表决权,在上市地监管规则允许下,拥有多票表决权的股东可不统一投票方向[6] - 法人股东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授权代表签署文件,授权书需公证并备置于公司住所[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