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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新材: 天安新材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重大诉讼基本情况 - 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与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存在合同纠纷,涉案金额包括本金1.3亿元、案件受理费831,905.63元及利息,合计1.58亿元[1][4] - 诉讼请求包括返还保证金及支付利息,并要求深圳恒大材料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 - 案件已由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号为(2022)粤0112民初26786号[1][2] 案件执行进展 - 法院已作出民事判决,裁定被告返还借款本金1.3亿元并支付案件受理费及利息[2][4] - 因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号为(2025)粤0112执701号[2] - 终结执行后被执行人仍负有继续履行债务义务,申请执行人可再次申请执行[2] 其他诉讼事项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涉案总金额达3.21亿元[2] - 涉及金额100万元以上案件44项,主要为买卖合同纠纷和票据追索权纠纷[3][5][6][7][8][9][10] - 其他涉诉金额小于100万元案件68件,合计1,962.52万元,其中公司作为原告案件65件合计1,871.04万元[11][12] 诉讼对公司影响 - 公司已对恒大集团及相关公司应收款项计提95.9%信用减值准备[12] - 本次终结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12] - 后续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被执行人财产线索[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