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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策橡胶: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Zhongce Rubber Group Co Ltd,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1号大街1号 [4] -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公开发行87448560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2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4] - 公司注册资本为874485598元,股份总数87448559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4][7] - 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轮胎、车胎及橡胶制品,汽车零配件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 [6]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设董事长1名 [47]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代表公司执行事务 [4][8]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46][47]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股份相关事项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87037038股,发起人包括杭州中策海潮等8家机构 [7] - 公司股份增减可通过公开发行、定向发行、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等方式进行 [9] - 公司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6种情形 [9][10]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有转让限制,上市后一年内不得转让 [1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8项权利 [13] - 股东义务包括遵守章程、足额缴纳股款、不抽逃出资、不滥用股东权利等 [16]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保持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 [1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2][23]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15项 [4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5天通知 [53]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54][55] - 独立董事具有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 [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