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方案 -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19,828,26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991,413.35元(含税)[1] - 如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1] -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2] 分配实施办法 - 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1]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1] 差异化税收政策 -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实际税负为20%,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负为10%,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3] - 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045元[4] -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045元[4] - 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沪股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4] - 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05元[5] 相关日期 - 股权登记日为2025/6/24,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6/25[3] 方案审议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8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美诺华: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