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爱玛科技: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爱玛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告形式通知全体股东,通知于2025年5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并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张剑及副董事长段华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由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王春彦主持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2]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共计43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0,536,1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589% [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3]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1获得同意642,073,134股(占比98.6991%),反对8,447,505股(1.2985%),弃权15,470股(0.0024%),5%以下小股东同意票占比85.3253% [4][5] - 议案2获得同意642,097,834股(占比98.7029%),反对8,422,805股(1.2947%),弃权15,470股(0.0024%),5%以下小股东同意票占比85.3681% [5][6] - 议案3获得同意642,073,124股(占比98.6991%),反对8,448,215股(1.2987%),弃权14,770股(0.0023%),5%以下小股东同意票占比85.3253% [6][7] - 三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5][6][7]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网络投票时间安排与公告一致 [3][8] - 会议审议事项与通知完全一致,无新增或修改提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