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扬芯片: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 出让方包括黄兴、海南扬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扬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主、谢春兰,合计持股数量未披露具体数值,但扬宏投资、黄主、黄兴及谢春兰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总股本的5% [1][2] - 出让方均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扬致投资由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扬宏投资由控股股东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1][2] - 出让方单独持股比例均低于5%,但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超5% [1] 本次询价转让计划 - 拟转让股份总数6,582,643股,占总股本3.25%,其中黄兴转让1,745,800股(0.86%)、扬致投资转让1,579,493股(0.78%)、扬宏投资转让1,294,850股(0.64%)、黄主转让1,165,000股(0.58%)、谢春兰转让797,500股(0.39%)[2][3] - 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占所持股份比例达55.26% [3] - 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定价原则按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排序 [3][4] 受让方及交易安排 - 受让方限定为专业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等,且私募基金管理人需完成产品备案 [4] - 受让股份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交易不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进行 [2][4] 上市公司状态声明 - 公司不存在经营风险或控制权变更情形,且未披露其他重大事项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