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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锦: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 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065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的要求,中天 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或"本所") 作为山东 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国际"或"公司")的2022年度、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中需要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 结合我们审计过程中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现将有关问题汇报说明 如下: 亿元,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50 亿元,差额与前述资金占用年末余 额差异较大。近三年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20 亿元、20.44 亿 元、11.62 亿元,整体波动较大。 请公司:(2)列示三年一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前十大流出对象 的具体情况,包括流出方名称、金额、关联关系、交易内容等;核实并说明相关 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关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流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 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二、列示三年一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