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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上海: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181 号盈科律师大厦 电话:021-36697888 传真:021-36697889 邮编:200436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接受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西上海"或"公司")的委托,并根据公司与本所签订的《聘 请专项法律顾问合同》,作为公司实行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 次激励计划")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