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核心内容 - 制度旨在规范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确保财务审计质量和信息透明度 [1][2] - 适用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重要性相当的其他专项审计业务 [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选聘政策、启动选聘程序、审议选聘文件并确定评分标准 [4] - 需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质审查和执业质量调查,包括查询监管记录及现场陈述 [7] - 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 [4] 选聘原则与方式 - 选聘需遵循公正性原则,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等方式 [5][10] - 禁止为特定会计师事务所定制条件,选聘结果需公示包含审计费用等关键信息 [5] - 中标有效期最长10年,期间可简化续聘流程 [8] 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要求 - 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固定办公场所及专业团队 [9] - 近3年无重大执业质量处罚或立案调查记录 [5] - 需遵守保密义务并符合中国证监会其他条件 [9] 选聘与改聘程序 - 一般流程包括资质审查、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签订1年期《审计业务约定书》 [12][13] - 年报审计期间原则上不得改聘,除非存在执业质量缺陷或审计无法按期完成 [17] - 改聘需披露原因、前后任事务所意见及收费对比,并报备监管机构 [18] 监督与处罚机制 - 审计委员会需检查《审计业务约定书》履行情况及选聘程序合规性 [20] - 违规行为可能导致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并追究责任人经济或纪律责任 [21] - 事务所若存在串通投标、分包转包或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将被永久禁用 [22][23] 其他规定 - 重大资产重组等专项审计参照本制度执行 [24]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随法规变动动态调整 [25][26]
盈康生命: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