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宏股份: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回购注销批准及授权 - 2023年7月31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激励计划(草案)》,8月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4] - 2023年8月3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合法性 [5] - 2023年8月15日监事会出具公示情况说明,确认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有效 [5] - 2023年8月30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6] - 2023年9月25日董事会调整授予价格并完成向20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7] - 2024年5月1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首次回购注销议案 [7] - 2024年10月11日董事会因6名激励对象离职决定回购注销8万股限制性股票 [8] - 2025年6月20日董事会因业绩未达标及7名激励对象离职决定回购注销2,274,000股 [9] 回购注销原因及细节 - 2024年跨境电商业务扣非归母净利润0.6159亿元,未达21%增长率考核目标,190名激励对象2,226,000股不得解除限售 [9][10] - 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被取消资格,其48,000股未解除限售股票需回购 [10] - 总回购数量2,274,000股,回购价格经三次分红调整后为8.8120元/股(原价9.51元扣除累计分红0.698元) [11][12] - 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12]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回购注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13][14] - 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