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物股份: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18日14时在成都市武侯区泰达时代中心召开 [1]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4]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名 代表股份163,219,13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205% [5]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87名 代表股份1,153,675股 占比0.2207% [5] 会议审议议案 - 董事会提交审议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7项 [2] - 监事会提交审议议案包括《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6项 [3] - 十届四次董事会新增审议《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等4项议案 [3] 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通过率均超99% 其中《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获164,191,813股同意 占比99.9999% [8] - 中小股东表决中《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915,975股同意 占比79.38% 弃权35,800股 [9] - 独立董事章新蓉 牛明 易阳向大会提交2024年度述职报告 [10] 法律程序合规性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提前通过深交所指定媒体披露通知及议案 [2][3] - 表决程序经律师见证 采用记名投票 计票过程由律师 股东代表与监事共同监督 [11] - 出席人员资格经核查有效 包括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