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尔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审核,认为公司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未出现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1]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且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要求[2] - 激励对象名单将通过内部公示10天,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激励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等事项符合《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规要求[3] - 计划设计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能有效约束激励对象并实现考核目的[3] 激励计划目标 - 通过股权激励使员工与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升管理效率与水平[3] - 计划有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实现经营战略目标并为股东创造长期回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