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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尔伟: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Nanjing Railway New Technology Co., Ltd. [4] - 公司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北新区龙泰路19号 [4] - 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18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并于2021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840万元,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3][6]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4][7] 公司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轨道交通装备、机电一体化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技术服务 [5] - 业务范围涵盖轨道车辆配件、新型复合材料、铁路专用设备及配件的制造与销售 [5] - 其他业务包括电子电器产品设计制造、橡胶元件研发销售、进出口业务及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 [5] - 许可项目包括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5] 公司股份结构 - 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行普通股9,000万股,目前股份总数为21,840万股 [6][19] - 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15]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 [27]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8]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决定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及董事监事任免等重大事项 [40]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 [106]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 [144]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124] 重要管理制度 - 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 [41] -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划分明确,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 [49] - 公司建立严格的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履行特别程序 [48] - 重大资产交易标准明确,一年内累计交易超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7] 投资者权益保护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时实行单独计票 [7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35] - 公司禁止有偿征集投票权,且不对征集投票权设置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79] - 关联股东在关联交易表决时需回避,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方可形成决议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