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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天励飞: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关于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核心观点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条件激励对象187名 [7][8] - 因42名激励对象离职及1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作废合计173.186万股限制性股票 [7][15] -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7.95%,超过激励计划设定的60%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达100% [13][14] 批准与授权程序 - 2023年10月1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6] - 2025年6月18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归属条件成就及股票作废议案 [7] - 同日董事会及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8][9] 归属期安排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授予日(2023年10月25日)起18-30个月内 [11]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为授予日(2024年4月25日)起12-24个月内 [11]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 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违规利润分配等禁止性情形 [12] - 激励对象未出现被监管机构处罚、不符合任职资格等情形 [12] - 17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卓越",13名考核结果为"优秀"至"不及格"对应归属比例80%-0% [14] 股票作废原因 - 42名离职激励对象涉及160.17万股作废 [15] - 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卓越"导致13.016万股作废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