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尔伟: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核心内容 - 激励计划采取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形式 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拟授予总量100万股 占公告日股本总额0.46% [10][11] - 激励对象共计34人 包括董事长王冲等4名高管及30名核心技术骨干 个人获授数量最高15万股 最低4.26万股 [10] - 授予价格定为8.55元/股 不低于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60%与前20个交易日均价60%的较高者 [14] - 考核期设定为2025-2026年 分两期归属 每期50% 要求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不低于5% 2026年增长不低于10% [16] - 个人绩效考核分四档 优秀者可100%归属 基本称职及以下则取消当期归属资格 [17][18] 激励计划实施程序 - 已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王冲等3人回避表决 [19][20] - 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 并将进行10天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21] - 授予后需在60日内完成公告 逾期未完成将终止计划 [11][12] 合规性审查要点 - 公司为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代码301016 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3][6] - 计划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创业板相关规则要求 [6][9][14]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