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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医药: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9日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等媒体发布股东会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网络投票方式 [4] - 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在武汉市东湖高新区人福医药集团会议室召开,实际时间地点与公告一致 [5] - 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平台提供,投票时段覆盖交易时间段(9:15-15:00)及互联网投票全天候开放 [5] 参会股东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25名,代表股份390,518,393股,占总股本23.93% [6] - 网络投票股东456名,代表股份177,878,560股,占总股本10.90% [6] - 合计参会股东481名,代表股份568,396,953股,占总股本34.823%,其中中小投资者占比99.7% [6][7]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审议13项议案,包括2024年报、财务决算、利润分配预案等,其中4项议案与监事会提交内容重合 [4][7]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普通议案赞成率超99.9%(如议案一赞成99.901%),特别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支持 [9][10][17] - 中小投资者对利润分配议案(议案六)支持率达99.697%,反对票占比不足0.3% [11] 法律程序合规性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前20日公告并完整披露议案内容 [4][5]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计票过程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 [9][17] - 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召集、召开及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违反公司章程情形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