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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建: 中国核建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董事会组成与职权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职工代表董事1人 [7]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审计与风险、薪酬与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构成及召集人职责明确 [5][3] - 董事会职权涵盖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利润分配、重大资产交易等19项核心事项,包括30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 [4][5][10] 会议制度与提案规则 - 董事会会议分定期(每年至少四次)和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需代表十分之一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董事提议 [17][18][19] - 提案需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提交时需附带书面说明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12][13] - 会议通知需包含日期、地点、议题等要素,紧急情况下临时会议通知时限可缩短至5日 [9][24] 表决与决议执行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 [35][16] - 关联交易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 [37][17] - 会议记录需详细记载发言要点、表决结果,档案保存10年,决议执行情况由董事长督促检查 [46][50][51] 董事行为规范 - 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投票,但需明确授权范围,且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 [27][28] - 连续两次无故缺席会议的董事将被建议撤换,多重身份人员需声明身份后发表意见 [8][30] - 董事对违规决议承担赔偿责任,但表决时明确异议者可免责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