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昂基因: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0日前20日在上交所网站公告[4]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 时间覆盖当日9:15-15:00[5]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6] 参会人员构成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3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949,661股 占总股本32.5256%[6] - 现场参会股东3人 代表股份10,804,197股 占比19.5777% 网络投票股东30人 代表股份7,145,464股[6] - 中小投资者股东30人 代表股份848,541股 占总股本1.5376%[6]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10项议案均获通过 同意票比例均超99% 其中《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占比99.3652%[7] - 中小投资者对核心议案支持率86.5726% 反对票集中在薪酬方案 最高达11.3142%[7][11][12] - 财务预算议案获99.3391%同意率 利润分配议案获99.3652%同意率[10] 法律合规性结论 - 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召集人及参会人员资格有效[14] - 表决程序及决议结果合法有效 未出现临时修改议案情形[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