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观典: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 - 股东李振冰提出临时提案 要求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主楼三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及互联网平台进行 [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30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7,862,59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019% [4]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4]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审议通过8项非累积投票议案 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等 [6][7][8] - 关键议案表决情况: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获194,812,705股同意 仅3,700股弃权 [7] -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获151,995,456股同意 1,211,384股弃权 [7] - 利润分配预案获157,566,316股同意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8,071,816股 [8] - 董事监事责任险议案因关联股东回避 获41,012,131股同意 24,700股弃权 [8]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