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决议召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通过指定媒体发布通知载明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投票方式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市静安区召开,董事长以通讯方式参会,由董事余辉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系统在当日9:15至15:00进行 [3]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出席人员及股权结构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60人,合计持有67,417,031股(占比60.5834%),其中现场出席6人(持股66,998,026股,占比60.2069%),网络投票54人(持股419,005股,占比0.3765%) [3][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所代表列席会议,召集人董事会资格合法有效 [4] 议案表决结果 - 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67,046,252股(99.45%),反对50,991股(0.0756%) [5] - 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67,052,252股(99.4589%),反对44,991股(0.0667%) [5] - 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67,046,252股(99.45%),反对44,991股(0.0667%) [6] - 财务决算报告:同意67,044,415股(99.4473%),反对50,991股(0.0756%) [6] - 利润分配方案:同意67,026,227股(99.4203%),反对269,179股(0.3993%),中小投资者反对率50.9088% [6] - 对外担保额度:同意67,028,305股(99.4234%),反对68,916股(0.1022%),中小投资者弃权率60.4844% [8] - 董事监事薪酬:同意67,026,633股(99.4209%),反对268,006股(0.3975%),中小投资者反对率50.6869% [8]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出席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9]
灿瑞科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