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方生物: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召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会议召开20日前在指定媒体披露通知,列明投票方式、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3]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浦东新区张衡路1000弄63号举行,由董事长王耀林主持,网络投票时间覆盖交易时段9:15-15:00 [4] - 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完全一致,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 出席人员与召集人资格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77,031,407股,占股权登记日总表决权股份30.6109%,网络投票股东135名代表258,155,916股,占比44.6383% [4][5]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符合法规要求,出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 [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会议审议12项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无临时提案或修改议案情形 [6] - 关键议案表决结果: - 2024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年报及财务决算报告均获通过 [7][8] - 2025年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及董事/监事薪酬议案通过 [8] - 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特别决议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 [9] -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统计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数据支持 [6][7]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确认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