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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程控股: 【通程控股】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589号 [1] - 公司于1996年8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500万股普通股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3,582,655元,股份总数543,582,655股 [1][5] - 公司发起人包括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其中长沙通程实业以实物资产出资3205万股 [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党委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 [40]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 [48]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5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要求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 [5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会议记录等文件,符合规定的可查阅会计账簿 [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1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16] 重大事项决策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1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大会批准 [1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大会批准 [19]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51]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 [52] - 董事会可决定单笔金额或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对外捐赠事项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