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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控股: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设立背景 -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升ESG管理水平而设立[1] - 设立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1] 委员会人员组成 - 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3]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1名,由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6] - 设立战略与ESG工作小组,由高管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提供行动支持[8] 职责权限 - 研究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及发展方针并提出建议[9] - 研究产品战略、市场战略、研发战略等经营战略[9] - 对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9] - 识别可持续发展风险与机遇,指导ESG制度制定与实施[9] - 审阅ESG相关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9] - 对董事会批准的重大事项进行跟踪监督[9] 决策程序 - 工作小组负责准备战略规划草案、投融资方案及ESG规划草案等材料[11] - 草案需经党委会、总裁办公会审议后提交委员会[12] - 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13] 议事规则 - 会议需召集人或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召开,提前3日提供资料[14] - 以现场会议为原则,可采取视频/电话方式[15] - 出席人数需过半,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工作小组成员可列席会议,必要时邀请其他董事及高管参与[18]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19] - 会议记录需委员签字确认,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21] - 决议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22][23] 附则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5] -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