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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控股: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框架 - 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及知情人行为,防止信息滥用与内幕交易,依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1] - 内幕信息定义为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重大资产变动(超总资产30%)、控制权变更、重大诉讼等法定情形 [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涵盖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中介机构人员及因职务接触信息的其他主体,包括其配偶和直系亲属 [1][3][4] 内幕信息管理机制 - 公司及关联方需建立专项管理机制,明确决策流程、信息流转保密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 [5][6] - 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需严格控制知悉范围,简化流程并建立追责制度,确保信息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最小化扩散 [7] - 内幕信息公开前,禁止知情人通过内部讲话、访谈等形式泄露信息,或利用信息牟利,异常交易时需配合公司及时澄清或申请停牌 [9] 知情人登记与档案管理 - 公司需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知情人身份、知悉时间、内容及方式,档案需经本人确认并由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签署保证 [12][13] - 重大事项(如资产重组、收购、股份回购等)需同步制作进程备忘录,记载各环节时间、参与方及决策细节,相关人员需签字确认 [16] - 档案与备忘录需保存至少10年,涉及重大事项变更时需补充报送,档案信息需承诺真实完整并通报知情人法定义务 [17][19] 监督与违规处理 - 公司需自查知情人证券交易行为,发现内幕交易或泄露需2个工作日内上报监管机构并内部追责 [18] - 内部人员违规将视情节给予降职、开除等处分,外部人员违规将通报监管部门或追究刑事责任 [19][20] - 涉及国有股东时需同步通报国资监管机构,行政管理部门接触内幕信息需按一事一记原则登记 [20][15] 制度实施与附件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与原制度(沪城投控股〔2024〕66号)同步废止 [22] - 附件包含标准化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备忘录模板,明确需填报的字段包括知情人身份、知悉途径等关键信息 [12][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