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商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草案
薪酬管理制度修订 - 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1] - 修订后制度适用范围调整为仅包含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剔除监事相关条款[1][2] - 内部董事定义扩展为包含职工代表董事,明确其产生方式为民主选举[1][3] 薪酬决策机制 - 董事薪酬决定权归属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定权归属董事会[2] - 原监事会制定监事薪酬的条款被删除[2] 薪酬结构及发放规则 - 内部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薪酬按职级分档发放,若兼任职务则仅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发津贴[3][4] - 奖励薪酬与公司年度利润目标完成情况挂钩,需经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5][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情形下可能被减少或取消奖励薪酬[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