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商业: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草案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 - 公司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主要涉及股东大会审批权限、独立董事职责及财务部合同管理等方面 [1] - 修订后条款明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批,原条款未限定审计期 [1] - 独立董事需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时核查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发现异常需及时报告并公告 [1] - 财务部需定期清理检查担保合同资料并与银行核对,发现未经审批的异常担保合同需立即报告董事会并公告 [1]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需在年度报告中对未履行完毕及当期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2] - 该条款强化独立董事对担保事项的持续监督职责,与董事会审议阶段的核查形成闭环 [2]